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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施工建筑企业的收入(建筑施工企业收入确认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按什么确认收入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提供劳务进度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确定收入的实现应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

2、《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在承包方与发包方进行结算时,按结算金额确认为合同收入。 “第六十一条,施工企业工程施工和提供劳务、作业,以及出具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发包单位签证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产品销售和商品交易,以发出商品,同时收讫货款或取得应收货款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每月根据项目部确认的产值(工程量)或工程部审核的产值(工程量)确认收入,年底根据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数额确认年度收入,并对年度其他月份进行适当调整。

4、建筑业收入确认条件新准则: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5、施工企业可以直接按开票金额确认收入的。目前各建筑施工企业对收入成本的核算方法总体上可分为四种:(1)按工程决算结转收入和成本;(2)按完工百分比结转收入和成本;(3)按到账工程款结转收入和成本;(4)按开具发票金额结转收入和成本。

6、建筑劳务公司一般以开出发票确认收入,发票开完后外地的需预缴税款,再结转成本,成本都是按照项目实际发生的计算。工程期超过一年的可以按照工程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工程发生的人工支出、材料费及项目经理差旅费等都直接计入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收到预付款时计入预收账款-**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怎样确认收入的?

1、阶段性确认收入:根据合同的进度和施工阶段,建筑企业可以按阶段性工作完成的比例确认收入。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工作进展情况,确认相应阶段的收入。 确认补充合同收入:若建筑项目存在变更或额外工作,建筑企业需要与客户进行补充合同的签订并确认额外的收入。

2、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收入。

3、工程总承包的收入,要采用实时入账的原则,由会计上确认收入和税收上确认收入两部分组成,签订工程合同之后,可以一次性结算工程款,也可以采取月中预支,月末结算的方式确认工程款。 工程总承包如何确认收入?工程总承包收入确认分为会计上确认收入和税收上确认收入。

4、《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在承包方与发包方进行结算时,按结算金额确认为合同收入。

5、对建筑施工企业确定收入的实现应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而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收入和成本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期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总额×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劳务收入。当期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年度已确认的劳务成本。

建筑施工企业的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会计分录

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是在工程完工结算后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收入的确认及结转分录如下:企业收到工程款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工程完工后结转收入,会计分录:借:预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同时,将收入结转到利润中,会计分录:借:工程结算收入,贷:本年利润。

工程施工怎么结转成本分录如下:发生的成本。借:工程施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贷:银行存款 开出工程款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同时结转工程施工。

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一合同毛利”科目。

工程确认收入的条件?

1、工程确认收入的条件扩展阅读: 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计算。 采用了形象进度法,即工程项目部每月末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施工形象进度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工程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确认工程结算收入。

2、建筑业收入确认条件新准则: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3、根据营业税相关条例,建筑安装工程的纳税时间可以按照工程结算方式和时间来确定,换言之,就是按照建筑方与承建方之间的工程款结算时间来确认收入,如按月结算的话,就按月确认收入。如果结算时开发票,那就是按开票时间来确认,如果不是,就按结算时间确认。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发生了显著变化,涉及科目调整和核算流程的更新。以下是关键调整点: 新增“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科目,以项目为单位记录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新准则下的会计科目调整及其处理是首要任务。 学习关键点包括合同结算的账务处理,合同履约成本的处理,以及合同负债的处理。 掌握采用新准则后,施工项目的账务调整策略至关重要。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合同履约成本。

工程施工: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核算,借记合同履约成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税费计提与缴纳:如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等,借记税金及附加或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付税费。

结合施工企业2个案例我们来看一下新收入准则在建筑行业的使用。 实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的设置 合同履约成本 在新收入准则中考虑到很多企业是多种经营设置了合同履约成本作为成本核算的一级科目,其实,合同履约成本就是原来的工程施工。

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是在工程完工结算后确认收入的,建筑业企业收入的确认及结转分录如下:企业收到工程款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工程完工后结转收入,会计分录:借:预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同时,将收入结转到利润中,会计分录:借:工程结算收入,贷:本年利润。


发布时间: 2024-08-22